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用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和 小型设备项目成交公告(一标段)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编号:PMZB-2024-005。
2.项目名称: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测用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(一标段)。
3.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。
4.公告发布日期:2024年3月28日。
5.评审日期:2024年4月3日。
二、成交情况
项目名称 |
供应商名称 |
地址 |
中标金额 |
单位 |
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测用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(一标段) |
安阳恒特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|
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143号 |
349600.00 |
元 |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采购需求 |
合同履行期限 |
|
1 |
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测用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(一标段) |
标段(包)1:理检科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一批,技术参数详见《谈判文件》“基本技术要求” |
签订合同后10日内 |
三、评审专家名单
刘玉宏、魏华、王书舟(采购人代表)。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(不含税),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。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成交公告在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(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)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),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。依据法规规定,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地址:安阳市北关区自由路1号
联系人:姚先生
联系方式:0372-5122019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河南普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安阳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大楼A208室
联系人:苏女士
联系方式:15637221992 18568866952